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精神,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2021年吉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经各地各职业院校推荐,专家评委组在线和现场两轮评审,确定获奖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现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7日至9月24日。如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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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