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区教育系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近期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批示要求,分析当前我区学校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部署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李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时刻绷紧校园安全这根弦,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和安全教育。各地各学校要在中秋、国庆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安全教育提醒,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突出疫情防控、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内容,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二是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暗访发现校园安全问题整改举一反三的要求,从严从实、坚决立行立改,确保9月底前“4个100%”全部达标。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压、再推进,切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紧盯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放学前五分钟、放假前最后一节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对学生和家长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反复提醒学生和家长遵守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开展溺水隐患点排查整治,完善防护救护设施。
四是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数清点和车辆检查工作,并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在节假日前后严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查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及节假日出行交通安全。
五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各学校要科学研判疫情、学业、就业、感情、家庭纠纷等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可能带来的影响,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六是持续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毫不放松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从严落实各项措施。开展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加强校门管理、入校人员身份核验、二码联查、体温检测、重点场所清洁消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等工作。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引导师生非必要不离桂,鼓励就地过节。各高校、中职学校要做好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
七是持续抓好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宿舍管理制度等,加快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工作格局。
八是深入推进反诈骗进校园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要会同公安部门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警示教育活动。倡导广大师生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等平台,建起反诈防火墙。同时,加强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学习,严防学生将手机卡和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远离诈骗犯罪活动。
九是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网络内容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师生自媒体监管。做好校园网络安全防范。
会议强调,各地教育部门要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应急值守,严肃追责问责,全力以赴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各高等学校分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负责同志,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