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自治区本级高校PPP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认真研判当前政策和发展形势,结合高校近三年建设发展实际,研究确定2021年至2023年学校是否采用PPP模式推进学校建设发展。如确需在2021年至2023年采用PPP模
式的项目高校(以下简称“项目高校”)要参照自治区本级高校PPP项目工作专班模式成立相应的学校PPP项目工作专班(组),并于2021年9月22日前报送学校PPP项目工作专班(组)联系表(见附件2)至自治区本级高校PPP项目工作专班。
二、各项目高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PPP项目推进工作方案(方案要重点明确学校PPP项目组织领导、重点任务、规划PPP项目、投融资金额、时间安排等),经报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教育厅所属高校直接报送,非教育厅所属高校须附区直高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和2021—2023年学校PPP项目规划表(见附件3)报送至自治区本级高校PPP项目工作专班。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运用 PPP 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政府参与且适合采用 PPP 模式的新建项目而未采用、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基建投资等;政府参与的新建项目采用 PPP 模式实施的,通过优先安排财政补助和基建投资资金、给予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在项目评选时给予加分等方式予以倾斜支持。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顺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抢抓机遇,活用政策,统筹规划学校建设项目,有效落实采用PPP模式项目筛选、储备、申报、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本级高校PPP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联系人及电话:李伟权,13878802321;孙希刚,13768132161;邮箱:gxjyppp@163.com。
附件:1.自治区本级高校PPP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2.学校PPP项目工作专班(组)联系表
3.2021-2023年学校PPP项目规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