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473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基础教育工作,丰富优质课程资源,在总结“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风采。
2.服务学生教师使用。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预习、复习、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提供服务,促进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支持教师课堂教学,为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提供服务。
3.丰富优质资源供给。为“空中课堂”“双师课堂”提供优质课程资源,丰富全市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用信息技术推动优质资源均衡配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二、质量要求
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2.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3.突出课堂实效。体现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4.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
5.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需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工作流程
1.学校推荐。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对照平台课程节点编号,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微课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择优向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2.区级初选。各区择优确定推荐教师,原则上采用集中录课方式录制精品课后,上传至平台,具体流程如下。
(1)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各学校推荐的微课设计进行初选。通过教师试讲或者其他方式确定参与录制区级精品课节点及人选,严格按照“各区精品课推荐名额”(见附件2)报送市教委。
(2)按照精品课制作要求(见附件1)统一组织集中录制或各校自行录制,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
(3)确定推荐的区级精品课由教师本人登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登录网站及账号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一致。
3.市级遴选。市级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700节精品课并推荐参加部级遴选。
4.部级遴选。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省级推荐的精品课进行评审,遴选确定部级精品课,并在云平台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教、装备、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2.强化统筹协调。各区要将“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作为推进互联网+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空中课堂的提质升级,双师课堂和融合课堂的建设。为学生、教师提供高质量教育资源,实现校内提质、校外减负。
3.严格程序标准。各区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课程质量要求和2021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4.做好服务保障。教育部提供平台技术支持,市教委将组织专门培训,各区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程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和经费保障。
5.健全激励机制。教育部、市教委将对获得部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颁发证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区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部级精品课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区要对获得各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前将扫描件和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xxx619@jw.beijing.gov.cn。请各区于10月22日(星期五)前完成区级精品课推荐上传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