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位办〔2021〕16号
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法》要求,定于近期开展产业教授(高职类)2021年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选聘的高职类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各有关高职院校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法》开展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2019年受聘的江苏省高职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 中期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公室委托有关高职院校开展,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
2. 9月22日至10月22日,相关高职院校完成受聘产业教授的中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如实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将汇总表的Excel版本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3. 10月25日前,各相关高职院校将中期考核表盖章的纸质版邮寄至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公室。
二、2017年选聘的高职类产业教授期满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法》,期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二)考核对象
2017年受聘的江苏省高职类产业教授。
(三)工作流程
1. 期满考核由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 9月22日至10月22日,有关高职院校组织指导相关产业教授填写《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2),并将申请书的Word版本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3. 10月25日前,各高职院校将期满验收材料的纸质版邮寄至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高职院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有关工作,确保产业教授考核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聘任高职院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半年后考核仍不合格者,由高职院校报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三)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高职院校申请、选聘办公室批准,可直接续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报。
(四)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公室备案:1.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2.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4.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5.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职院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四、报送要求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教处,张赟。
联系电话:025-83335676。
电子邮箱:jsgaozhi@126.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608室。
邮编:210024。
附件:1.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docx
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