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发改委(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制定了《福建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