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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部分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3:18:06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教师培养培训要求,促进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按照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整体安排,现就遴选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部分项目承训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根据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今年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共规划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12个项目,计划培训3079人。此次遴选承训机构主要针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三教改革团队研修、“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培训、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项目、教师企业跟岗实践、“双师型”教师专业化能力提升项目、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专题培训、中职班主任能力提升培训等8个项目。具体项目安排及实施指南详见附件3、4。

  二、遴选条件

  申报承担我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的机构应具备《四川省教育厅实施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的机构认定条件,部分项目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三教改革团队研修的机构(单位)应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专业技能示范单位,或者承担过两年以上省级教师培训任务且2006年以来获得过中央财政重点专业建设资金支持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且本单位相关专业团队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并具备实施在线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机构(单位)应是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或与相关培训评价组织建立合作,具备项目承担能力的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教育部公布认定的“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三)申报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项目的机构(单位)应是具有三年以上国家或省级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经验的省级及以上远程培训机构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活动组织的单位。

  (四)申报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机构(单位)应是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企业实践单位的行业代表性强、覆盖专业面广、岗位群和产业链齐全,具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实践岗位和指导教师(师傅),且可以解决教师实践必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

  (五)申报“双师型”教师专业化能力提升项目的机构(单位)应是国家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或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六)申报职业院校教师竞赛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机构(单位)应是承担过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师竞赛活动组织的单位或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单位或学术团体。

  (七)申报中职班主任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机构(单位)应是省级及以上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三、项目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相关经费标准详见项目安排表(附件3)。

  四、遴选程序

  (一)资质认定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实施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川教〔2020〕452号)(附件1)规定条件和程序确认申报机构资质,符合《办法》规定的机构方可接受其申报项目(资质认定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

  1.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优势专业和培训资源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2.各单位申报时应按专业申报,未明确专业的按项目申报。申报中高职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应同时申报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紧缺领域专业教师团队培训。

  3.各申报单位应深入开展需求调研,整合优质资源,结合项目实施指南(附件4)研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申报书》、《四川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6),并报送至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

  (三)项目评审

  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另发文通知。

  (四)结果公布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各项目承训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遴选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实施时间。原则上2021年度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实施完成。三教改革团队研修及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等周期性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

  (二)材料提交。各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10月17日前,将资质认定材料和申报材料(附件2、5、6)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名称统一为“**(单位全称)2021年职教“国培”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

  (三)联系方式。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鄢春苗、黄欣;联系电话:028-85775906,028-85876199,18782960636;材料接收邮箱:sczjxmb@sina.com;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6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唐晓辉;联系电话:028-86115370,18802800876。

   

  附件:1.机构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

  2 .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清单

  3.四川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部分项目安排表

  4 .四川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指南

  5 .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申报书

  6 .四川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1/9/30/7242b08f5f234a52b5978de9b51104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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