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精神,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就遴选四川省2021年部分“国培计划”及省培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根据中央和省下达的教师专项培训资助资金额度和相关文件精神,我省重点围绕服务基础教育改革,促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体提升我省教师专业素养,设置了“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和省级培训项目。除相关特定项目按规定程序指定委托承训机构外,其余项目公开评审遴选承训机构。
二、遴选范围
(一)培训机构
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实施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机构(附件1),在资质认定(附件2)后皆可申请参与本次遴选。
(二)项目市州及区县
为支持我省各地高质量开展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农村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农村校园长领导力培训、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重点学科自主选学试点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以地方为主申报实施。市县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健全、研训水平较高的市县教师研训机构可申报相应项目。具体项目申报条件详见培训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二、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领会2021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项目的重点要求和各类子项目目标任务(附件4),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聚焦欠发达地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各类项目的必修内容,全面加强“四史”教育。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要求,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重点提升学校德育、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结合四川教师培训实际需求,将幼小衔接、预防校园欺凌、防疫安全、信息技术应用等知识与能力纳入校长教师培训内容,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5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完善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和校本研修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线下培训项目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进一步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五)助力疫情防控。将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安全健康卫生教育等内容作为培训必修专题。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线下集中培训难以组织和全面开展情况下,可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和四川省相关要求,将部分线下培训环节转换为同步在线培训,结余经费可追加培训或增加培训规模。
(六)严禁项目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资质认定。按照《办法》)(川教〔2020〕452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认申报机构资质。
(二)项目申报。参照项目申报指南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5)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
(三)评审遴选。四川省教育厅组织教师培训专家对相关申报方案进行评审遴选。具体遴选办法另行发文。
(四)结果公布。遴选结果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并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备案后,在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2021年10月17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2、5、6)一式三份报送至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地方申报项目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mbyx@163.com,名称统一为“**(单位或市州全称)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桂琼,李娅群(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028-85876153,028-85876133,13550030626;唐晓辉(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028-86115370,18802800876。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航空港黄荆路11号;收件人:李娅群,邮政编码:610225。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实施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4.四川省2021年部分教师“国培”中西部项目和“省培”规划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