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全面实施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办法,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区各地各校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其中,全区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增加视力测试项目,请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moe.edu.cn)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数据上报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技术服务联系人及电话:靳增超,010—66090906;
邮箱:csh@moe.edu.cn。
二、各地各校要逐项认真填写《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件7),并通过中国学生体质网(域名:www.csh.moe.edu.cn)的“数据上报平台”逐级上报。要按照《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附件6)要求组织编制和公示本地本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厅体卫艺处。各校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的密码需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请相关学校提出恢复申请逐级审批,经各设区市教育局盖章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我厅体卫艺处。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汇总辖区内中小学校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4),填报本地《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附件5),撰写本地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情况,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厅体卫艺处。
四、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委托有关高校将于10月至11月来我区实地开展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含视力)测试抽查复核工作,并开展问卷调查(见附件8)。请被抽查复核的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校抽查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加强与抽查复核工作组的联系,积极动员师生和家长参与“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调查”,协助复核工作组完成抽查工作。我区接受抽查复核的学校名单见附件2。
五、我厅将结合实际,适时对各地各校落实三个办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地各校认真落实体质健康监测(含视力)结果年度报告制度,并于次年3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及电话:黄茗, 0771—5815162,电子邮箱:gxtwy1001@126.com。
广西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和抽查复核工作技术服务联系人:凌齐,电话:13152665530,电子邮箱:hnlingqi@163.com。
附件:1.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相关说明
2.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查复核学校名单(广西)
3.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4.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5.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
6. 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
7.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8.《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