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近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和报送相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4号)精神,全面做好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了解掌握全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和受资助情况,现就做好近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和报送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五个确保”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五个确保”要求,认真做好近期各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摸排受疫情汛情影响学生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要及时宣传落实新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引导学生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满足实际需求,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要及时启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合理设置国家助学金档次,按时报送评审材料,及时足额发放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要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学费减免条件但未及时录入系统的退役士兵学生,要暂缓收取学费,按
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教育引导,广泛宣传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及学校的各项资助措施,引导学生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努力向学,提醒学生警惕不良“校园贷”和网络电信诈骗。
二、及时报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材料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021年受疫情汛情影响学生临时救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2021年广西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保证填写数据真实、准确。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高校于10月18日前将附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zzzx@jyt.gxzf.gov.cn。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老师,0771—5815566。
附件:1.2021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
2.2021年受疫情汛情影响学生临时救助情况统计表
3.2021年广西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