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基函〔2021〕2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附件2)精神,增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财厅函〔2021〕16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编制项目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项目规划编制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义务教育发展短板、推动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紧迫任务。组织编制好项目规划,是落实薄改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深入推进实施薄改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到人,坚持从最困难的地方做起,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坚持以强弱项、提质量为主线,扎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所属学校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由市政府负责。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薄改工作需求,认真测算并足额安排薄改经费。要参照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的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数,统筹使用中央、省和本级薄改专项经费,并根据本县薄改需求和财力可能,科学、合理、精准编制薄改与能力提升2021-2025年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准确把握编制规划重点内容
2021-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的主要工作是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国家和省将给予更大力度资金支持。
(一)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各地要按照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补齐影响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的基本办学条件。要对照省定“两类学校”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做好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确保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建设乡村温暖校园。对于整体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校舍项目要提早实施,并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25年底前全部规划建设项目基本竣工。
(二)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立足市情、县情、校情,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切实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巩固化解大班额成果。
(三)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配齐设施设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专递课堂、同步课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互通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互联网+教育”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城乡结对“网上云端互动课堂”试点,继续推进省“名师空中课堂”应用,努力建成理念、模式、体系、机制创新的智慧学习平台。
三、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报送
各设区市要及时将规划项目数据反馈县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请各设区市于10月18日前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联系人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并于11月5日前将规划项目数据报送至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规划项目数据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请各设区市将规划文本和附表(提纲详见附件1有关内容)以公函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张嘉平、谢雪岭;联系电话:025-83335617;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高洪彬,联系电话:025-83335715。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邮箱:zhangjp@jse.edu.cn,工作QQ群号:795975847。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https://zyzf.cee.edu.cn/zjjg/。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