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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23:09:58作者:佚名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本科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69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会议评审、入校考察、学校答辩和网上公示,决定立项建设河南科技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等12个中心为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围绕教师专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核心任务,全面落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基本职能,不断提高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专业化水平,为全面提高我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所在高校要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推进中心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做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定期向全省普通高校公布教师教学培训计划,为全省高校提供教师教学交流学习的平台。各高校要与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加强联系,紧密合作,积极促进本校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三、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纳入“一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范围,建设期为5年。省教育厅对省级示范中心给予经费支持,学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费。经费主要用于探索建立适合校情省情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运行机制,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和承担相关培训任务等。

  四、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高校,每年1月份需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报告。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建设未达到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或取消立项建设。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名单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1/10-20/2330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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