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要求,请各有关高校务必在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要求见附件1,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为顺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请各有关高校于2021年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1名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见附件3),并通知联络员加入全国工作交流群,QQ群号:655148612。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大磊,0771—5815523、15277139792;邮箱:1796720980@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博士导师数据采集系统用户手册(2019版)
3.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