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22:54:47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要求,请各有关高校务必在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上报工作。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要求见附件1,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为顺利完成信息采集工作,请各有关高校于2021年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1名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见附件3),并通知联络员加入全国工作交流群,QQ群号:655148612。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大磊,0771—5815523、15277139792;邮箱:1796720980@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博士导师数据采集系统用户手册(2019版)

  3.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48877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