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体育局等四部门印发了《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布了《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量化分值表》,明确规定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市(州)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
既考核近视防控整体推进情况,又重点考核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承担职责的工作机构、细化政策、加强工作力量、强化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安排投入、降低近视率等重点事项。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评议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尊重客观事实。考核对象应实事求是提供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杜绝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数据。
(三)目标导向,力求实效。
既将评议考核作为推动近视防控工作的目标和导向要求,又突出工作进展和实效。
考核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和部署推进。市(州)级层面结合实际出台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落实政府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同推进。
2.强化机制建设。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建设和运行,采取有序、长效近视防控措施和带动基层落实。建立多部门定期沟通协商与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3.加强试点引领。支持本地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开展工作,培育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4.严格评议考核。完成《四川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计划》规定的近视防控目标,出台考核办法,开展对区(市、县)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二)条件保障情况
5.加大保障力度。结合当地实际,保障本地区年度近视率核定、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视力筛查及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科学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
6.改善视觉环境。优化办学条件,改善学校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等基础设施保障,基本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等。
7.配备设施设备。加强中小学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设施设备配备建设,完善学校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按要求为中小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定期开展近视监测筛查等。
8.强化专业保障。强化近视防控专业保障机制建设,加强与卫生保健、疾控、眼科医疗等各类机构的合作机制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科学研究,加强技术指导和防控措施落实。
(三)综合防控情况
9.推进健康教育。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建设和工作开展,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制作近视防控科普素材,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以学校、家庭为主阵地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
10.减轻学业负担。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和我省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相关规定,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管理,做好“五项管理”的推进落实工作。
11.加强体育锻炼。指导学生参加体育活动与实践锻炼,增加、保障户外活动,保证学生校内、校外每天各1小时运动时间及质量,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和体育运动项目推广,强化运动技能培养。保障课间学生到教室外活动。着力构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12.实施家校联动。发挥家庭作用,推进近视防控家校联动,加强家庭近视防控普及宣传,引导家庭和学校控制和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13.建立健康档案。开展近视普查抽查要科学化,要具有准确性,保障近视率核定,加强近视防控信息系统和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设。
14.加强市场监管。出台近视防控监管政策,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根据《考核办法》,评议考核结果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市(州)予以表扬,加强激励,在宣传典型经验、遴选推荐专家和改革试验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排名靠后的市(州)进行提醒,视情况约谈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