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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23:22:26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函〔2021〕546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院校、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京教职成〔2020〕7号)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1号),现就2022年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申报及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中职、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等要求,围绕北京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调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需求,健全招生、就业、专业设置的联动机制,扎实做好新增专业与产业契合度的调研,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精准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

  二、 工作要求

  (一)中职专业设置

  各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和2020年《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2022年中职专业设置工作。

  1.新增专业申报

  (1)学校提交《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备案表》(附件1)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分别单独成册。职业高中由区教委职成科审核盖章,中专学校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学校提交《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一览表》(附件2),学校盖章。专业方向的调整仅需填写此表。

  (3)以上材料纸质要求各一式一份,附件1要求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附件2要求Excel电子版,两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或寄送(限EMS或顺丰)至市教委职成处。

  2.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

  为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一体化、信息化,教育部职成司对“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进行了升级。自2021年起,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统一在平台备案,请中职学校参考操作指导说明(附件6),按时在平台完成填报。

  (1)2021年前平台基础数据的补充、核对工作。原“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已迁移至新平台,并已根据新版《目录》更新了专业名称及代码。各中职学校在平台中核对和补充本校2021年拟招生数(2021年的招生计划)、2020年实际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等。相关工作须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

  (2)2022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工作。各学校要在2022年4月15日前在平台上完成2022年拟招生专业信息的填报,2022年新增专业待市教委备案通过后,与2022年拟招生专业统一通过平台备案。

  (二)高职专业设置

  各院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要求做好2022年高职专业设置工作,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平台填报方式保持不变。

  1.新增国控专业备案。对于拟增设的国控专业,相关学校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zwfw.moe.gov.cn/home)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法人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行政许可事项“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审批”栏目填报相关材料,完成后导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单独成册,一式一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他确与申报相关的支撑材料,须以编制的目录为封面,双面打印,单独成册,一式一份。除教育类国控专业外,还须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其公章。以上材料于2021年11月1日12:00前报送或寄送(限EMS或顺丰)至市教委职成处,附件3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连续三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申报。

  2.新增非国控专业申报。对于拟新增非国控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4)与相关的支撑材料分别单独成册,各一式一份,于2021年11月1日12:00前连同《2022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调整一览表》(附件5,含国控专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或寄送(限EMS或顺丰)至市教委职成处;附件4要求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附件5要求Excel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 2022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备案。各院校在2021年11月1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2022年拟招生专业信息的填报。新增非国控专业待市教委备案通过后统一通过平台备案。

  附件:

  1.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备案表

  2.2022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一览表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5.2022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调整一览表

  6.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导说明

  本文及附件可从市教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bjzj/)“通知公告”下载查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王春燕,龚戈淬;联系电话:88171730,51994948;邮箱:jw_zcc@jw.beijing.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520室市教委职成处)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xxxgk/202110/t20211020_2516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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