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23:21:10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人〔2021〕24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

  2021年9月8日,在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回信,对广大教师提出殷切期望。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出部署安排。各区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迅速掀起浓厚热烈的学习贯彻落实氛围。

  一、充分认清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特殊厚爱,是对教育系统极大的鼓励和鞭策,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组成部分,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市教育系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学习贯彻。全市广大教师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为指引,以黄大年同志等优秀教师为榜样,立德修身,潜心治学,开拓创新,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学习弘扬心有大我、矢志报国的爱国情怀,潜心育人、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努力培养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各区各校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与对广大教师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大先生”等期望要求一脉相承,切实把广大教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回信精神上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做实,推动首都教育改革高质量发展。

  要将学习重要回信精神作为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学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进行专题学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教师观看《黄大年》等优秀教师题材电影和“学习强国”平台教师节主题微视频,切实引领广大教师深刻把握回信的丰富内涵,深悟思想伟力,坚定理想信念,汲取奋进力量,强化使命担当,争当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

  要加强研究阐释和典型宣传,广泛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专家、北京市人民教师奖获得者、教育世家代表等优秀教师模范代表开展巡讲、专题辅导、在线培训等。各区要充分发挥集团校、学区的带头作用,抽调政治强、业务精的优秀思政教师作为宣讲骨干,以集团校为宣讲阵地,利用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等新媒体方式,优化学习路径,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宣讲影响,提升宣讲实效。各高校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学科和师范专业师生广泛开展回信精神宣传阐释。要发挥课堂阵地作用,把学习宣传重要回信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精心设计、统筹安排,有效发挥思政课等课堂阵地作用。

  三、不断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各区各校要结合开展重要回信学习贯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精心选树、大力宣传一批“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的教师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和浓厚氛围。要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不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要扶持培育新一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注重学习共同体建设,建立创建活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示范带动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大先生”,为民族复兴贡献力量。各区各校要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满腔热情关心关怀教师,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引领,以保障待遇为关键,推动全体教师共同发展,为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xxxgk/202110/t20211020_25161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