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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1-05 22:10:02作者:佚名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
科技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教发函〔2021〕135号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黔教呈〔2021〕33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举办者由“遵义医科大学、遵义市永恒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变更为“遵义医科大学、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部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1/202111/t20211103_577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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