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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协同改革

发布时间:2021-11-12 00:01:55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月,省教育厅将潍坊市确立为“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协同改革试验区”。为抓好这项改革,潍坊市出台《潍坊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改革若干措施》和《潍坊市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协同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联姻”,形成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车之双轮”,展现出强大威力。教育督导执法做法先后被《教育工作情况》《人民教育》《教育督导决策参考》《全国督学培训讲义》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主要做法是:

  一、聚焦目标协同,相向而行,提高针对性。一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督政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教育事业摆在党委政府优先发展的位置。潍坊市委、市政府率先出台《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清单》,确立党政同责同督原则,把党委政府发展教育职责纳入法治化轨道,作为教育督导和行政执法的依据。二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针对督学督校侧重发现问题前置预防、行政执法侧重事中事后监管的特点,对办学管理、安全稳定、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五项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督学监管和行政执法分工协作机制,责任督学发现的一般问题线索要求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研究规律,提出预防措施;适用于行政执法的,将线索移交执法中心实施行政检查、联合执法。三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潍坊市出台《潍坊市县市区办学水平评价实施方案》,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的四个督导评价方案,实施全市中小学办学品质提升“311工程”(3年一轮、每年1000所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对学校办学整体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对个别领域的薄弱环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教育执法,加大监管整治力度。

  二、加强组织协同,统筹协调,提高权威性。一是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潍坊市委、市政府将“潍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调整为“潍坊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市长担任主任,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提高督导权威性。联合人社、卫健、规划、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教督委成员单位,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学校用人、校舍鉴定、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联合执法。二是提高机构协同效能。潍坊市委编办批复在潍坊市创新教育研究院“安全教育与巡查办公室”加挂“潍坊市教育督导评价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督导与执法融合发展,承担教育执法研究巡查和督导评价研究服务职能,构建起“督导统筹、中心实施、执督协同、联动高效”的教育督导执法体制。三是促进队伍兼容高效。市教育、人社出台《潍坊市督学管理办法》,印发《关于从退出领导岗位的教育干部中遴选优秀人员担任督导专员的通知》,将行政执法资格作为督学选聘的重要条件,推动政府督学、教育督导员、责任督学全面考取执法资格证,让督学队伍具备开展行政执法的资格与能力。目前市级督学考取行政执法资格人员62人,占比57.4%。

  三、推进机制协同,优势互补,提高适用性。一是建立专项执法与综合督导结合机制。每年将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市对县教育综合督导方案,作为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评价考核的内容,增强专项执法成效。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联合执法,建立村居(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97436个、水域电子台账20342个、电子地图7531张,开展联合执法634次、1387人次,实现全市中小学生“零溺亡”目标。二是建立督政与执法转换机制。将教育督政纳入行政执法体系,推动教育督政向教育综合执法转变;将行政执法检查作为加强督政过程性调度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重要手段,推动督导带电长牙。教育联合组织、财政、人社四部门开展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专项执法检查,全市所有县市区教师平均工资全部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且建立联动增长机制。三是建立督学与执法衔接机制。发挥督学责任区日常监管的“前哨”作用,全市选聘责任督学968人,构建11个市级和219个县级督学责任区,涵盖3066所中小学幼儿园和3910所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建成网格化、全覆盖、清单式的监管体系。对督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与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执法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全市查处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92所,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525家,查处违规广告机构8家。

  四、运用结果协同,刚性使用,调动积极性。一是全面公开督导执法结果。将督政与执法结果在地方“两会”期间通过《潍坊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发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将督学与执法结果向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通报问题清单,情况严重的依法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通过结果公开和舆论监督,保障督导执法结果的客观公正,调动各方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纳入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教育督导执法执行情况列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必述内容,督导执法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印发情况通报,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的主要依据。三是加大督导执法问责力度。坚持“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原则,建立起督导执法问责机制。今年以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学校安全工作约谈6个县市区和12所学校,“双减”执法问责2个县市区和3所学校,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中责令4个县市区政府作出整改承诺。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11/9/art_11972_10294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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