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32号)要求,经学校鉴定、我厅复审,45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33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省级鉴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思政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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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思想政治教育)鉴定通过公示名单
2.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鉴定通过公示名单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