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24号)精神,经视频录像评选和专家现场评审,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共评出艺术表演类获奖节目380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42个,美术作品类获奖作品1527件,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214篇,获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同时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等7个单位获组织贡献奖,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等45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电话:0571–88008881;音乐类联系电话:0571-88008737;美术类(含工作坊和案例)联系电话:0571–88008736(工作日8:30—17:30),邮箱:zjsysjy@126.com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公示).doc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