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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璇等247位同志安徽省特级教师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00:38:23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秘师〔2021〕93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璇等247位同志安徽省特级教师的批复》(皖政秘〔2021〕2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特级教师的先进事迹。特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的杰出代表,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总结特级教师立足岗位、立德树人的宝贵经验和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特级教师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落实特级教师的待遇。特级教师按规定享受特级教师津贴,从省政府批复的下月即2022年1月起执行,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关心关爱特级教师,激励特级教师珍惜荣誉,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发扬成绩,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为他们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创造更好的条件,搭建更好的平台,提供更好的服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特级教师管理。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特级教师管理,继续实行农村学校特级教师服务期制度,引导特级教师继续扎根基层,坚守一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璇等247位同志安徽省特级教师的批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7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马璇等247位同志安徽省特级教师的批复.pdf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94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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