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宣传要创新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枣庄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推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化、专业化、精准化、项目化建设,确保把大学生造就为拥护党的领导和我国政治体制、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时代新人。
一是加强组织化建设。学校出台《枣庄学院法治校园建设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要全面落实依法治校,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深入基层、贴近师生、以案说法,全面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同时,学校制定《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十大育人”工程实施细则》,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学校文化育人的重要内容,并就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从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学校各机关单位部门和各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推进学校普法工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题调研。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实际组建包括团支部书记、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优秀学生干部为主要成员的普法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学校坚持用专业的人以专业的手段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一是推进平台专业化。除了坚持使用传统的校园橱窗、海报、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外,学校更加注重利用新时代大学生的阅读习惯和娱乐习惯,更多地将法治宣传转移到QQ、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借助图文、H5、小视频等对宣传内容进行包装。二是推进内容专业化。除了在全校范围内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课程外,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内容特点,针对不同专业学生专门开设不同法律学科内容。如面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统一开设《经济法》《商法》等课程,同时针对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单独开设《税法》《证券法》等专业性较强的课程。三是推进队伍专业化。学校成立以法律专业教师为核心的普法宣讲志愿团队,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导力量;创办“枣庄学院法治教育大讲堂”,邀请校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和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实务界专家来校讲学,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精准化建设。学校根据师生法律需求多样化的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第一,以需求定主题。学校与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枣庄市立医院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设立情感法律咨询部,专门解决师生在交友、择偶、婚恋过程中遇到的情感法律问题和婚姻家事法律事务;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求职法律咨询台,帮助学生解决在兼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以问题为导向。学校与枣庄市公安局共建枣庄学院警务室、校园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防范电信诈骗广场,结合安全、禁毒、国防、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第三,以创新求效用。学校打破传统“单打独斗”的宣传模式,做好联动性安排与整体性设计,借台唱戏,借势发力,广泛动员和发挥一切行业法治宣传部门的优势,在更大范围内配置社会资源,更深层次整合社会力量,更有效地放大工作效果。“七五”普法期间,学校先后与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宣讲活动、“梦想之路,与法同行——枣庄市检察院、枣庄学院送法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等。
四是加强项目化建设。学校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着眼长远又具体务实的原则,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实行项目化管理,使工作任务更清晰、责任更明确、考核更易量化。一方面,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枣庄学院意识形态与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独立项目量化考核,督促各二级学院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讲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现象。另一方面,学校党委宣传部、政策法规处等部门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特色化普法项目,例如“12·4”国家宪法日的宣誓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反恐体验活动、“6·26”国际禁毒日的监狱和禁毒所参观活动等均已成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固定项目,帮助学生接受更加全面的法治教育。再一方面,结合学生社团文化节活动,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打造“一院一品”特色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目前,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主办的“法律知识竞赛”已连续举办七届,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主办的“模拟法庭大赛”吸引了枣庄市内高校共同参与和比拼。
近年来,枣庄学院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化、专业化、精准化、项目化建设成效初显,学校先后获评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