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1 04:44:54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体函〔2021〕8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2021年12月1日是第34个“世界艾滋病日”,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47号)《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今年“世界艾滋病日”期间的主题活动,共同营造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本地区和学校相关活动情况,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活动照片、书面总结电子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丽珍    张雅琼

  联系电话:0351-3046562

  邮箱:twc@sxedc.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112/t20211208_365181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