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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1 03:53:47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6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了《福建省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政策举措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教材是教育教学的关键要素、立德树人的基本载体。党中央高度重视教材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教材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及国家教材委、教育部对教材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提出具体要求。2019年,教育部认定了11个首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并制定出台了《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教材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教材建设的系统性研究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着力培育建设一批集研究、指导、咨询、服务、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省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为加强省教材建设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管理办法(试行)》有哪些特色?

  一是在目标定位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地在省大中小学教材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集研究、指导、咨询、服务、传播等功能于一体。

  二是在主体责任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地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基地建设负主体责任,建立明确的管理体制,任命基地负责人,基地负责人应由单位领导(高校校级领导)担任,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在运行机制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注重整体规划和项目带动相结合,坚持项目化运作驱动基地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遴选设立一批教材研究项目。

  四是在条件保障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地获批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给予相关承建高校建设启动经费补助,并视基地项目建设情况安排奖补经费。

  五是在考核评估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基地建设周期为五年,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建设期满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24条。

  第一章总则,3条。主要明确基地建设的目的意义、定位作用和建设目标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3条。主要明确省级层面、基地所在单位党组织、基地等各层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章机构设置,4条。主要对基地的设置依托、设立学术委员会、配备专门人员、规范使用名称和标识等提出要求。

  第四章工作任务,6条。主要明确基地承担的开展教材建设研究、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交流传播研究成果、建设教材研究队伍、培养专业人才、汇集教材建设数据等方面任务要求。

  第五章运行机制,4条。主要从基地建设计划书、研究项目、年度报告制度、工作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六章条件保障,2条,主要从经费支持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七章考核监督,2条。主要围绕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要求。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cjd/bmzcwjjd/202112/t20211208_57904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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