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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23:49:54作者:佚名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教学〔2021〕18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对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本校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要加强工作保障,强化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二、各高校要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形势研判,跟踪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掌握毕业生就业心态,抢抓有利时机,尽快推进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毕业生,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动员他们积极就业、尽早就业。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努力做到有就业意愿、在合理预期下都能就业;有创业意愿、符合条件的都能得到创业支持和服务,继续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高校要加强就业育人工作,引导毕业生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市教委将继续举办就业创业典型宣传活动,各高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典型宣传活动。要加大对到基层工作毕业生的支持和奖励力度,市教委将继续为到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发放荣誉证书。

  四、各高校要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丰富就业指导资源供给内容,引入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就业指导工作。市教委将在“十四五”时期遴选50门市级就业指导“金课”、50个市级就业指导名师工作室和50个市级优秀毕业生职场体验基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市级“金课”“名师工作室”和“体验基地”的示范作用,建设校级就业指导“金课”“名师工作室”和“体验基地”,夯实就业工作基础。

  五、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将创业实践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立足专业特长或学科优势,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提高创业支持服务能力,打造北京大学生创业品牌。市教委将开展第二批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分园绩效考核工作,启动“沙河园”,推进“一街四园多点”提质升级。

  六、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落实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并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提高毕业生入伍数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xxgk/zxxxgk/202112/t20211214_2561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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