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教办〔2021〕 456 号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按照《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教 科信厅函〔2021〕31 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 2021 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在各市推荐基础上,专家经评议,我厅确定 3 个区域、15 所学校为 2021 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 动优秀单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要进一步按照 “三全两高一大”的发
展目标要求,不断加强 “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促进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服务模式的变革,为支撑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切实方案和有效路径。
附件:辽宁省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单位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