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23:22:26作者:佚名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充分动员、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相关教材的申报工作。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我省可推荐82种职业教育教材。各单位按照限额要求(分送)组织申报推荐。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在申报推荐系统填报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3号)要求,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踊跃参与申报,并严格按照申报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分别确定一位联络人,具体负责教材申报相关事项的对接联系工作,并于12月17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见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联系人。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填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纸质材料、样书等至我厅职成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琳,电话0591-87091322,邮箱:jytzcc@fjsjyt.cn。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12/t20211216_579440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