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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联〔2021〕70号 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1-12-25 12:28:16作者:佚名来源: 吉林省教育厅

  各市(州)、梅河口市党委编办,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教育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统筹推进全省新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出以下若干措施。

  一、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全面培养体系

  1.突出德育时代性。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依托“三早”育苗工程、“明德知礼工程”等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系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远大志向。

  2.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改进科学文化教育,强化实验操作,建设书香校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强化体育锻炼,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培养学生体育兴趣、运动习惯,持续加强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加强美育工作,积极开展音乐、舞蹈、戏曲、影视与数字媒体艺术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重视劳动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劳动教育试验区和实践基地建设,学校要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性和创造性劳动,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劳动技能,培养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情感。

  3.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军事国防等教育基地,以及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现代企业、美丽乡村、国家公园等方面资源的重要育人作用,按规定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运动场等公共设施。定期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医院、福利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开展志愿服务,走进军营、深入农村开展体验活动。

  二、创新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4.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吉教办〔2020〕146号),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整体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全员培训,提升全体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学生发展指导和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开展校长教师挂职交流和跟岗学习,对口帮扶薄弱高中。遴选30所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5.严格学校课程教学管理。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其中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鼓励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与健康课。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严格学分认定管理,严禁在学分认定中弄虚作假、降低要求,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加强课程实施监管,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6.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指导学校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充分利用“吉林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平台”,加强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统筹,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教学进度安排,严禁过早进行选课,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课科目。

  7.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学校要按照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教学研究和指导。要积极开展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的改革;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要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借助大数据,提高教学精准性。教师要开展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方式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落实“双减”要求,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验性、综合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注重学生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8.突出指导实效。各地要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吉教办〔2021〕139号),坚持科学性、发展性、差异性、实践性、协同性原则,通过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开展多样的实践活动、加强家校协作、对学生进行科学评价等途径,做好学生的理想指导、心理指导、学业指导、生活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切实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9.完善指导机制。各地要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体系,指导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学校要明确指导部门,对学生发展指导工作进行整体规划,要配备专兼职学生发展指导教师,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教师的学生发展指导能力和水平,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高校应以多种方式向高中学校介绍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

  四、健全评价体系,深化考试招生改革

  10.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各地各校要落实《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应用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遴选、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可用。

  11.规范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等14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由省级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永久有效,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由省统一组织实施。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为再选科目。选择考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选择考首选科目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呈现,成绩高考当年有效,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2.深化考试命题改革。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进行考试命题,不再制定考试大纲。优化学业水平考试内容,突出立德树人导向,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境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命题能力建设,优化命题人员结构,加强命题培训,加快题库建设,建立命题评估制度,提高命题质量。

  13.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发〔2021〕19号)要求,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要求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机制。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五、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办学条件保障

  14.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切实履行和承担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不断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完善省市县分担责任,确保省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不低于1000元/年的标准定额落实到位。完善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学费标准,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1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核定编制总量内,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按照核定的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备教师,并予以适当倾斜。健全完善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及时调整各学校编制。探索建立区域内教师统一调配机制,适应选课走班对不同学科教师的需求。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

  16.改善学校校舍条件。适应实施新课程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新要求,按走班教学需要,扩充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要制定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积极建设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继续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六、加强组织领导,凝聚育人改革合力

  17.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地要将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师资和校舍等资源不足问题。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要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的建设,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

  18.明确部门分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项目建设,建立并落实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学校及时补充教师,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保障学校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

  19.强化考核督导。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

  20.营造良好改革环境。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推介典型经验。要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的通知》(吉教基〔2021〕26号),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注重关心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教育厅 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yt.jl.gov.cn/zwgk/wjtz/jcjy/202112/t20211222_8329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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