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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认定常熟市和南通市海门区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04:13:31作者:佚名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苏教基函〔2021〕3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要求,经省教育厅组织评估,决定认定常熟市和南通市海门区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希望被认定的地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整改,进一步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加快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各地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创建评估规划,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以坚持优先保障、坚持政府主责、坚持内涵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聚焦“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为满意”的目标要求,对标对表破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工作落实落细,在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实现更加全面的标准化建设、建设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积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1/4/art_58320_10276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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