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基函〔2021〕3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要求,经省教育厅组织评估,决定认定常熟市和南通市海门区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希望被认定的地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整改,进一步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加快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各地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创建评估规划,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以坚持优先保障、坚持政府主责、坚持内涵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聚焦“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为满意”的目标要求,对标对表破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工作落实落细,在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实现更加全面的标准化建设、建设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步伐,积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