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1〕4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21〕9号)要求,经全省有关高职院校申报,并经省教育厅初审、专家组评议、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党组会审议通过,共确定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10所、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15所,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的重点任务。10所建设单位和15所建设培育单位均同时纳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中的“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重点任务。
各责任学校要加强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对照申报时的建设方案,结合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明确建设的总体目标与思路,制定重点任务与举措,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各校的申报书将作为建设实施、绩效考核、检查验收的依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执行。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的建设期为五年,期间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期末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的培育期为一年,培育期满后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可正式列为建设单位。
附件:1.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名单.docx
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