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学函〔2021〕34号
各高等学校:
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省文明办联合省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现就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全省拟推出优秀志愿者 50名、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25个。分配省教育厅推荐数量每个类别不超过2个。
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可推荐不超过1名优秀志愿者或1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双重推荐。
二、推选条件
1.优秀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长期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实践、社区治理、扶弱助残、扶危济困、应急管理、文化文艺、体育卫生、疫情防控、科普支教、法律援助、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1)依法成立3年及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可适当降低,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符合省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苏文明委〔2014〕5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苏文明办〔2018〕5号)要求,组织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有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5)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入选过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及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个人、组织,不再参加推选活动。如高校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级机关其他部门已推荐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推选程序
1.高校申报。各高校组织内部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2(表格样式供校内推荐使用,暂不报送)。高校经过遴选后按限额向省教育厅申报,并于12月29日前点击以下链接填写推荐表:
(1)优秀志愿者推荐汇总表链接地址:https://f.wps.cn/w/7pJ7gcGM/;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汇总表链接地址:https://f.wps.cn/w/vbvEI6p3/。
以上链接于12月29日下午5:30前自动关闭填写功能,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2.择优遴选。省教育厅根据高校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向省文明办申报。拟推荐组织和个人另行通知补充申报材料。
省文明办通过审议推荐后将在媒体公示最终入选名单,在“3·5”江苏省志愿者日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发动群众,择优推荐。要广泛发动群众评议,着重推荐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典型,着重推荐群众认可的典型。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筛选推荐对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层层择优推荐,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推选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积极宣传贯彻《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引吸更多师生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宣传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