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师函〔2021〕3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20〕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0号)要求,经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评审并公示,确定余颖等50位同志为2021年“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现予公布。请各地教育部门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照《“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苏教师函〔2021〕34)要求,认真做好入选对象的培养工作。
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