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研函〔2021〕19号
各设区市人才办、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岗位发布、个人申报、高校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名单,现予公布,并就做好产业教授(兼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按照各类产业教授选聘办法,为产业教授提供优越的工作平台和条件。支持受聘的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实际参与指导研究生,并将名单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支持受聘的本科类产业教授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共建产教融合平台;支持受聘的高职类产业教授实际参与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生产实践、科技创新。
二、各高校要不断完善产业教授聘任机制,进一步明确产业教授的岗位职责,规范产业教授工作的岗位要求,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制订操作性强、有量化指标的考核办法,定期对产业教授进行绩效考核。对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突出成效的产业教授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产业教授,及时解除聘任。
三、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产业教授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推进校企深度融合、多元协同、持续创新、全面合作,推动校企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开展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推动产业教授所在单位为学生提供实践创新基地、与高校共建合作平台、共建研究生工作站等。
附件:1.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兼职)名单.docx
省人才办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