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研函〔2021〕20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科技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1〕4号),经单位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名单(附件1)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名单(附件2),现予公布。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有效期为4年,认定期满须申请期满验收。期满验收优秀的,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并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合格的,重新获得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授牌,并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不合格或未及时申请期满验收的,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请相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并按照制作标准制作铜牌(附件3)。
2. 2021年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名单.docx
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铜牌制作标准.docx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