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精神,为加强对进入中小学校园的教辅材料指导和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送评单位提交送评材料。
(二)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审核送评材料相关资质并发布资质审核结果。
(三)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教辅材料评议会议。
(四)省中小学教辅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结果。
(五)省中小学教辅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二、送评单位资质要求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等作品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三)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单位组织编写的须明确主编,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
(四)编写人员政治可靠,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政策、相关教材及教学实际;编写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进行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
(五)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编辑出版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机构及其在职工作人员,不得组织、参与编写。
三、评议教辅的种类与形态
评议教辅的种类是指与教材配套,供普通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寒暑假作业和考试辅导等正式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
(一)小学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
1.供3—6年级使用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与各学科教材版本配套,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导向,同时要体现综合性、趣味性和实践性,适当增加研学类内容。各年级暑假作业不超过6印张(可分册装订)、寒假作业不超过4印张(不分册装订)。
2.供3—6年级学生使用的书法练习。按套送评。
3.已经纳入地方政府采购,提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学习辅导类教辅材料。
(二)初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
1.供初中学生使用的综合性寒暑假作业。与各学科教材版本配套,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导向,各年级暑假作业不超过10印张(可按学科分册装订)、寒假作业不超过6印张(不分册装订)。
2.供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使用的考试辅导类。与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材配套的各学科不超过15印张;与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教材配套的,不超过15印张(可按学科分册装订)。
3.已经纳入地方政府采购,提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学习辅导类教辅材料。
(三)普通高中列入评议的教辅材料
1.学习辅导类。与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其中,信息技术为数据与数据结构,通用技术为电子控制技术)配套的同步练习等教辅材料。
2.学业水平考试辅导类。高一年级学考的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高二年级学考的思想政治、语文、数学、物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教辅材料。
3.选考科目考试辅导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的教辅材料。
4.高考科目考试辅导类。语文、数学、外语的教辅材料。
四、送评要求
(一)教辅材料编写须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突出实践性要求,强化真实问题解决。内容科学,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倡导的教育理念,科学准确、难度适宜、题量适合,避免偏题、怪题。形式多样,避免机械、重复性题目,加强分层、弹性设计。
(二)同学段、同种类的教辅材料,每个送评单位不得重复送评。
(三)普通高中同步练习类出版物须获得所配套教材的著作权人授权,须按套送评或分必修、选择性必修单独列套。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送评数少于3种的,由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另行商定。
(四)教辅材料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纸张用60克书写纸;双色印刷的教辅材料可以用70克书写纸。同1本教辅材料正文的纸张规格一致。
(五)教辅材料的字号、字体和行空,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执行。
五、送评材料
线上申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线下提交线上申请的所有材料1套、教辅样书一式5套(册)。
(一)送评表。
1.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见附件1);
2.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见附件2);
3.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样例见附件3)。
(二)资质材料。
1.教辅材料主编身份证和编写单位、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出版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3.享有教材著作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所配套教材著作权人准予编写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的授权书复印件。
4.纳入地方政府采购的教辅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样书。
1.送评教辅材料的书稿应当为印刷成形的白皮样书(优盘),在封面、扉页、正文中均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书名等有关信息。
2.在样书封面、扉页标明教辅材料种类、学科、使用年级、印张数(格式按附件4)。
3.每册(套)教辅材料独立包装。用A4纸打印封面(共2页)粘贴在档案盒上(只需粘贴顶部一边,格式按附件5)。
4.送评的教辅样书按种类分别包装,包装内务必附上《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见附件2)。
5.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须储存在移动硬盘(优盘),不得出现单位名称、透露相关信息的标志性内容。
六、送评时间和方式
送评时间分为两个时段;送评方式为线上申报和线下寄达。材料不齐全的或逾期的,均不予受理。
线上申报:2022年秋季使用的教辅材料须于2022年2月1日—3月31日完成提交;2023年春季使用的教辅材料须于2022年8月1日—9月30日完成提交。
线下寄达:2022年秋季使用的教辅材料,送评材料原件和样书须于3月20日—31日寄达;2023年春季使用的教辅材料,送评材料原件和样书须于9月20日—30日寄达。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辅材料评议工作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评议工作原则上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线下送评材料须按盲评要求提供。
(二)义务教育阶段同步练习类已纳入省级财政采购,不列入评议范围。
(三)已经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核的、与国家课程教材相关的学生辅助学习资源和已经列入《浙江省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普通高中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须按要求申报送评材料(如果修订内容超过30%的,须送样书),审核通过后,纳入2022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四)所有与教辅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政策法规,廉洁自律。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经评议并列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提供的,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该品种的送评。
(六)样书(优盘)、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邮编310012。
联系人:陈熙熙,电话:0571-88008958。
附件:1.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doc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