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助函〔2021〕2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展现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和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材料报送和宣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与宣传工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的宣传,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10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12号)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建立优秀获奖学生追踪机制,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积极组织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做好优秀获奖学生评选和材料报送工作。各地要对报送材料严格把关,组织力量编审,并以设区市为单位做好报送工作(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各地各校上报材料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其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省级宣传。
二、报送条件与内容
(一)报送条件
被推荐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须品学兼优、技能突出,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如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或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或创新发明与创业等方面有优异表现。
(二)报送内容
1. 优秀获奖学生简介。主要包括获奖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入学年份、专业)及在校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省部级以上);获奖情况按时间排列;字数控制在110字以内。
2. 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材料。主要侧重获奖学生在勤奋学习、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突出事迹。标题要醒目,凝练、准确、生动;内容要真实、亮点突出,具有感染力;语言鲜活、可读性强。字数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行文。
3. 照片资料。获奖学生的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白底)、日常学习及参赛等方面的照片3张。照片清晰、分辨率高,标题为学生姓名+学校名称,格式为JPG或PNG,容量为3M—10M之间。
三、报送要求及方式
1. 推荐学生须为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报送材料要求征得学生本人同意,注明撰稿人并加盖学校公章。
2. 各设区市在所辖县(市、区)范围内择优遴选报送2名(不同学校)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行确定是否报送,限报1名。
3. 请各地各校于2021年12月28日前将事迹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包括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所有材料名称按照“序号+设区市名称+学生姓名+学校名称”设定,序号体现推荐排名。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钱修萍,联系电话:025-83335380,邮箱:qianxp@ec.js.edu.cn。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