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先进经验、成熟模式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我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全区高校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简称高教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2021年度高教案例选题应是2021年10月1日前投入应用的,对高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业务和校园环境进行数字化建设,支撑各业务开展智能化应用的项目。案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业务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支撑学校教育教学、学习支持、教育管理与服务、教育评价等核心场景,包括网络设施建设与应用、信息化教学和育人环境建设与应用、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应用服务建设与应用、教育数据治理与应用、网络安全建设与效果、信息化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信息素养等方面的案例,在推广应用上已取得一定成效,富有特色,具有一定的示范
引领作用(参考选题详见附件1)。
二、 申报名额
高教案例申报以区内高校为主体,合作单位是主要参与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每所高校申报案例不超过2个。
三、 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8日。
(二)征集评选流程。
1.学校申报。学校依据申报条件,认真填写《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2)、《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3)和案例支撑材料,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应在附件4中说明的网页上传,其中申报表和申报书应同时上传PDF盖章版和Word版,支撑材料打包上传。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精炼,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2.专家评审。我厅将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到学校进行实地核查。
3.结果公布。对获评为优秀案例的项目予以公布,并对优秀案例进行汇编整理,形成《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集》予以宣传和推广。
(三)申报材料应简要说明案例背景、实施过程与成果、应用效果、经验做法和案例特色等,重点说明案例在学校教育教学、学习支持、教育管理与服务、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应用效果。要多总结案例中体现的客观规律,形成可移植、可推广、可复用的工作模式。提供的支撑材料应能支撑申报材料中所描述的应用成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教育信息化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谭可久,18677890911;魏莹莹,0771—5825221。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910室。
附件:1.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参考选题
2.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高等教育)申报基本信息表
3.广西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申报书模板
4.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传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