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自治区语委办关于开展语保工程汉语方言口头文化语料转写预验收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语委办关于开展语保工程汉语方言口头文化语料转写预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06:12:03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林旅游学院: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口头文化语料转写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语保中心将于2022年1月7—10日对我区“汉语方言口头文化语料转写”专项工作进行验收。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请你校组织开展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自治区语委办的工作部署和预通知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课题转写材料的收集整理,并结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核验方式(原则上仅组织桂林市的语保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开展线下核验),组织语保专家对转写材料进行预验收。

  二、请于2022年1月6日前,组织各课题负责人根据预验收情况修改完善迎检材料,并报送自治区语委办。

  三、开展预验收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核酸检测费等相关费用,从自治区财政划拨的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自治区语委办联系人及电话:韦方奇,0771—5815232。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104208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