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1〕77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其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人力、经费、机构、项目、成果、学术交流、期刊等(报表11“创新相关情况表”暂不使用系统填写,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统计报表与系统
科技统计需报送统计数据和《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一式二份);社科统计需报《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会科学)》(一式二份);院士名单、科研机构清单、主办国际会议清单和国家、省部级科研获奖清单及证书复印件(科技统计、社科统计各1份)。
请各校统计人员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stats.emic.edu.cn/kjtjxt/)、北京市教委科研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kyc/zlxz_15523/)下载全国高校科技统计系统;登录高校社科统计云平台(https://stat.sinoss.net/),网上填报人文社科统计数据。
四、统计培训及资料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年度统计培训相关视频及其它材料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http://jw.beijing.gov.cn/kyc/zlxz_15523/)或北京高校科研统计群(QQ群号:69295302)下载。
五、数据报送与审核
请各高校于2022年3月17日—18日将相关统计材料报送至紫玉饭店紫霞园一层会议室(海淀区增光路55号),市教委将组织集中接收和审核,具体报送安排届时将进一步通知说明。
六、相关要求
1.科研统计工作涉及学校办公室、科技、社科、人事、财务、国际交流和学生事务等部门,请各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2.学校各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增强统计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认真负责如实地提供数据,杜绝填报、录入中的差错,并做好2021年数据与2020年数据的衔接,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统计年报。
3.请各高校于2022年1月14日12:00前将各校统计工作联系表(附件2)反馈至jw_kyc@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