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监管函〔2022〕1号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保障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充实的寒假,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校内减负要求。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寒假作业,开展亲子活动,参加社会实践及家务劳动。要加强考试管理,防止为迎接期末考试,加大作业量,开展模拟考试,导致学生睡眠不足。合理确定考试难度,把好考试命题质量关,坚决落实考试等级评价要求,任何学校及教师不得用分数作出期末考试评价,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增加描述性评价。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各地要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坚决防止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回潮反弹。对正在开展的培训项目要进行科学辨别,严防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行为。同时,要加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前、高中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密切关注收费价格,防止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防违规考试行为发生,指导学校进行学情、教情研判,形成学业质量自评报告。要联合相关部门在寒假期间开展明查暗访,严查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集中整治违规问题,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要创新监督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核查力度。加强“双减”政策宣传,加强家校联系,培养科学育人观念,形成工作合力。
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学生科学佩戴口罩,持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寒假期间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倡议学生及家长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出省要及时向社区及学校报备。返晋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各地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压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寒假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举措,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对寒假“双减”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传达到县、到校、到培训机构。指导各县(市、区)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填报《各地排查检查情况汇总表》。各市寒假工作方案和“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联系人:黄博 联系电话:0351-30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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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