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审批〔2022〕1号
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太原学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提交的学校章程核准稿已经山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会议评议和省教育厅第17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