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烟台市教育局创新机制、倾斜政策,紧抓落实、多措并举,围绕全市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低于1的工作目标,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水平,推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整体素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切实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层次。实施“烟台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工程”,与鲁东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从全市中小学本科以下学历的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一批教师,通过函授或业余学习的方式将学历提升至大学本科,其中50周岁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原则上全员参与。市教育局筹措资金,对参与学历提升工程的专任教师实行奖补政策,学费总额的67.5%由市教育局和鲁东大学承担,其余由教师本人承担,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减免全部学费,由市教育局全部承担。经审核,全市共有391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工程,市教育局共承担了65.79万元学费,个人仅需承担约1600元。同时,市教育局鼓励各区市制定工作计划,通过远程教育、自考、函授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城乡教师学历。
二是逐步提升农村学校新招聘教师学历水平。高度重视定向烟台的省公费师范生和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培养和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逐步扩大培养规模,省公费师范生每年培养300名左右,逐步扩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试点规模,着力打造两支农村教师队伍新的生力军,全面提升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严把教师入口关,有条件的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适当提高教师招聘的学历标准,通过提高招聘岗位学历水平,逐步为农村学校配备更多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各区市将拟分配到农村学校的新招聘的专科教师,在城区学校接受1-2年“首站式培育”。
三是优化城乡师资配置。深化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通过评先树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政策引导或校际结对共建、集团化办学等合作方式,加大县域内城区与乡村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加大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力度,交流轮岗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城区教师,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实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各区市要加强领导,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现状,明确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步实施,稳妥推进。要求各区市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引导,统一思想,营造良好氛围。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率列为对各区市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内容,要求各区市深入查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差距,着力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教师提高学历层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