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区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重大招标课题(60万元)。
(二)国家重点课题(35万元)。
(三)国家一般课题(20万元)。
(四)国家青年课题(20万元)。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5万元)。
(六)教育部青年课题(3万元)。
(七)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5万元)。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教育部相关司局提供,其组织申报办法、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的要求相同,研究年限为1年。
二、申报人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三)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四)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
(五)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4月1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有撤项记录未满5年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全国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本年度课题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公布不合格的名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不合格名单,将课题申请人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限制1年内不得申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三、报送要求
(一)按照《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见附件1)规定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模板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线下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获得推荐的课题(完成评审后另行通知)申报人需注册登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申报,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零时至4月1日24时,可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访问平台。
(三)提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要求: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1.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
2.电子版材料包括:(1)《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稿,命名要求为“学校-姓名-申报课题类别-材料类型(申请书或活页)”命名,将同一个课题的材料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课题类别”命名;(2)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命名要求为“学校-2022年全规办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同一单位的电子版材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XX学校(单位)-2022全规办课题申报材料”。
(四)报送程序:部区合建高校直接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不占用我区限额申报名额。各高等学校(除部区合建高校外)、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课题申报须经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再由各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教育局、市县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课题申报采用三级审核报送制度:第一级为“申请人所在单位”(如学校),第二级为“市级管理部门”(如各市教科所或教育规划办),第三级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管理机构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各级科研管理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五)报送时间及地址:2022年3月7—11日统一报送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gxjykxghb@163.com,纸质材料收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709办公室(邮编:53002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玉芸芸收;电话:0771—5815194。
(六)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玉芸芸、岑俐、何佳;电话:0771—5815194。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 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