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公布的2022年出国留学简章做好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单位
我厅委托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咨询和申请受理工作。
二、具体安排
(一)申请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包含多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申请时间以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公布为准。
(二)申报材料及方式。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采用网上和书面材料同时申报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管理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提交网上申请后经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所需书面申请材料报送我厅。各推选单位应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材料,保证网上申请材料和书面申请材料一致,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我厅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初审合格后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项目申请问题请按照在线信息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广西受理机构联系人:甘煜慧,联系电话:0771—5815402,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师培训中心,邮编:530021。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