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7日至29日组织对宜宾市翠屏区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实地核查,依据评估专家组意见,拟认定通过。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2月14日至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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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