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指南(试行)》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立项建设首批6个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高校要深刻认识建设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重要意义,主动对接《四川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基础软件、核心工业软件等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发展短板,全面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强化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和实践育人,大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领军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有关合作企业要深度参与特色化示范性学院建设,结合企业自身需求,统筹考虑学院发展基础与特色方向,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投入方案,提供切实有效的人员、资金、场地、设备、技术等资源要素,与学院合作建立收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
三、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定期对软件学院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根据建设成效对立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对未按照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的,将限期整改或取消立项。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