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坚持以落实政府履职评价考核为先导,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为重点,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动能,以强化督导问题整改落实为保障,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落实各项教育政策,切实发挥“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作用,“六位一体”推动教育督导提质增效,保障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督政”保障优先发展。紧扣“督政”职责,扭住教育发展的关键核心,成立以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履职评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县(区)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完善对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职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市级部门和县区工作任务、程序、时限和纪律要求,以评价考核倒逼政府落实领导教育、管理教育、发展教育、保障教育各项职责,为进一步夯实发展责任、弥补短板弱项、汇聚发展合力、推动宝鸡教育再上新台阶注入新动能。
宝鸡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宝鸡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监测”提升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监测“指挥棒”作用,将国家监测结果作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完善教育政策的重要依据,结合《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印发《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宝鸡市整改方案》,指导县区深入分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针对性提升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组织实施2021年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样本县、样本校开展全覆盖式专项督导,指导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全面完成数学、体育和心理三个学科现场集中测试监测任务,为国家监测提供客观翔实的样本数据。
宝鸡市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督改”提升能力水平。一是印发《宝鸡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及责任清单,明确市县改革任务、责任和时限,有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调整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人员组成,细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流程》《议事规则》,强化组织协调。二是健全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立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教育督导机构更名为教育督导室,完善工作机制,充实督导力量。研究教育督导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探索以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督导评估,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障。三是不断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以承办2期全省教育督导素质提升培训班为契机,大力实施线上线下教育督导培训,累计培训教育督导人员80余名,持续提升教育督导人员专业化水平。
(责任编辑:张晨悦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202/08/121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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