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43所学校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组综合评议,拟认定33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至2月9日。对认定结果若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语委办反映,联系电话:0851-85280816,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省教育厅1027室。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附件:2021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结果.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上一篇: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教育工作总结和2022年全省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篇: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教育部门2022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