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加入教育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权威声音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2 02:56:39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晋教体函〔2022〕22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围绕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9号)、《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体艺厅函〔2021〕19号),利用春季学期开学季,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各市于2022年4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丽珍、张雅琼,0351-3046562

  电子邮箱:twc@sxedc.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203/t20220311_533306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教育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教育法治网 jy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