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法函〔2022〕5号
各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晋司通〔2022〕1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2月24日